西安临潼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西安中院“四化四工程四个最”工作思路,抓实“四个最”小切口创新。近日,临潼法院渭北法庭运用民事审判“最后一劝”,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。
你告我,我告你
2012年10月20日,原告与被告签署《土地续包合同》,约定由原告续包村集体土地。
2023年底,因政府征地需收回土地,被告将原告承包的土地推平。
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土地承包费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。
被告则提起反诉:请求确认合同无效,并要求原告支付1990年至2023年欠付的土地承包款。
最后一劝:释法明理,多元解纷
在庭审中,承办法官了解到,村委会之前已赔偿原告部分损失,剩余赔偿金额不多,有调解的可能。
承办法官抓住“矛盾化解黄金期”,联合乡贤代表,以“最后一劝”为契机展开调解: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释法说理,逐条分析诉讼风险,帮助当事人权衡;另一方面从乡情伦理入手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唤醒邻里情谊。
最终经过法官多轮“背对背”调解,双方握手言和,均自愿撤回起诉。
“真是人民群众的好法官!”孙某在赠送锦旗时感慨道。
该案的成功化解,是临潼法院持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写照。临潼法院将继续以“四个最”为引领,以“如我在诉”的情怀深耕源头治理,用最贴近民心的调解方式、最务实高效的解纷举措、最注重和谐的司法智慧,最彰显公正的法治担当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。
作者:郭晓雅
编辑:侯宜均
责编:郑黎波
审核:姚启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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