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慎用智驾”应该成为驾驶员的自觉
据“广东交警”消息,近日,广东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交警发现,一男子在高速上边开着智能驾驶边睡觉,同时是超速驾驶,开车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,行程超过100公里。
涉事司机双眼紧闭,瘫倒在座椅上,车辆却在超速狂飙,这样一幕着实让人捏了一把汗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将生命托付给并不成熟的智驾,简直是在拿安全问题当儿戏。
↑“广东交警”发布的视频截图
涉事司机表示,当时因为“太困”,就打开了智能驾驶。疲劳驾驶本身是一种危险行为,开车犯困,难道不是到服务区休息,等到精力恢复再上路?怎能轻易将驾驶权交给车辆,自己却倒头就睡?
近几年来,智能驾驶技术发展迅猛,但不管车企如何宣传,一个基本事实是,智能驾驶主流的技术水平,仍然停留在L2级别阶段,如自适应巡航、车道保持、自动泊车等,只是起到辅助驾驶的作用,驾驶员必须全程主导,且准备随时接管方向盘。
正如前不久小米SU7事故时大众所讨论的,面对一些复杂的路况,或突发情况时,智能驾驶技术未必能精准识别预判,及时躲避危险。所以,“慎用智驾”应该成为驾驶员的自觉。
换句话说,智能技术还停留在辅助驾驶水平,那么车辆的驾驶员,就依然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。开车过程中保持专注,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,这是基本的安全常识,更是交通法律法规的基础要求。
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。目前,涉事司机已被处罚,为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。而值得追问的是,尽管没有酿成危害后果,但仅仅是罚款和扣分的惩戒力度是否足够?此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?这些疑问也值得进一步探讨。
从报道来看,交警给涉事司机开出的罚单,主要是针对超速和疲劳驾驶,这也折射出,智能驾驶技术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完善之处,导致监管工作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滞后。也因此,车企在宣传推广过程中,极易出现概念混淆的情况,让用户对辅助驾驶、自动驾驶等概念缺乏区分。更重要的是,对于驾驶员在智能驾驶场景下的责任界定,也缺乏明确、统一的法律依据,实施处罚似乎也只能依据旧的交通法律法规。
针对此种情况,一方面,要加强针对车企和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,在智能驾驶技术不够成熟的前提下,引导大家形成“谨慎使用智能驾驶”的安全共识;另一方面,还得加快智能驾驶的立法立规工作,及时填补监管的不足。
总而言之,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是大势所趋,但不能因为有了技术就放松警惕,将生命安全托付给尚不成熟的技术。车企不断提升技术水平,驾驶员时刻保持安全意识,做好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政策层面则加强教育引导、完善法律法规,如此,智能驾驶才能走得更稳更远。
来源:红星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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